6日从成都市政府新闻办获悉,11月6日,文化部在上海召开的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会上,成都与苏州、长沙、大连、青岛等城市被正式授予首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
2011年全国共有52个市(区)提出申报第一批“示范区”,2011年5月,成都成功入围首批“示范区”创建城市。经过两年多的努力,成都最终顺利通过了文化部组织的严格考核,制度设计评分全国第三。
此次成都作为中西部唯一获批“示范区”的副省级城市,标志着成都创建“示范区”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意味着成都“建设中西部最具影响力、全国一流和国际知名的文化之都”的奋斗目标取得了长足进展。
北大教授李国新:成都经验值得中西部借鉴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大学教授李国新在总结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的成都经验时,他指出,成都将群众文化活动体系化,资源统筹机制的建立、资源共享的举措走在前列。
“同时,成都的基层公共文化建设从根本上解决了经费、人员等瓶颈问题,尤其是体系末端的队伍建设保障到位,培训到位,基本解决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末端队伍建设的三不专现象,即不专职、不专业、不专心,这个对全国基层特别是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借鉴意义比较大。”